每日研经丛书


马太福音第十五章
洁净与不洁净(十五1-9)
不论这段经文在我们看来是多么困难与不清楚,它仍是整个福音书中最重要的段落之一。它代表着耶稣正宗派犹太教的领袖间正面的冲突。第一句就很清楚的表明文士和法利赛人从耶路撒冷专程来到加利利,要向耶稣发问。这次的问题不一定带有恶意的。文士与法利赛人这一次并不是恶意的要找机会与耶稣纠缠,他们的确是感到困扰与
在这观点之间并没有妥协的可能,也不能设法周施和解。一个存在,另一个就非除灭不可。因此在这段经文中孕育了历史上最重大的宗教竞争。要明了这件事,我们首先必须了解犹太的法利赛人与文士的宗教背景。
我们在本段经文中看到洁净与不洁净整个的观念。我们一定要十分清楚,所谓洁净与不洁净的观念,与身体的清洁卫生无关,这完全是礼仪方面的事。一个人在洁净的条件之下,方能敬拜、接近 神;不洁净的人就不可能敬拜,接近 神。
这种不洁净是由于触摸某种人或物传染的。例如一位妇人若有血漏就算为不洁净,即使在正常的月经期间她也是不洁净的,她在生了小孩以后的一定时期是不洁净的。每一具尸体都是不洁净的,摸到尸体的人也成为不洁净。每一个外邦人都是不洁净的。
这种不洁净可以传递,也就是所谓有感染性。例如:一只老鼠碰到了一件陶器,这件器皿就不洁净,若非按礼节洗濯并使其洁净,凡盛在其中的东西都是不洁净的。结果是任何人摸了这件器皿就不洁净,吃或喝其中所盛的东西也成为不洁净。凡与这样吃喝过的人接触的人,也成为不洁净。
这不仅是犹太人的观念,其它的宗教也有这种看法,在印度的高阶级认为凡不属其阶级的人都是不洁的,若有人皈依了基督更是严重的不洁。伟大的印度基督徒披雷曼奈德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他的遭遇:他作了基督徒,他的家庭驱逐了他,有时他回去探望他的母亲,她虽然为了他的叛教而伤心,但仍然爱他。披雷曼奈德告诉我们:‘父亲一知道我在他白天上班的时候去看母亲,他就吩咐看门的兰罗布,他是一位健壮的内地人……不准我进到屋子里面来。’兰罗布被说服放松他的戒备。‘最后我的母亲说服子看门的兰罗布,才准许我到她面前。他们的偏见是如此之深,即使家里用的印度仆役,也不愿洗濯我母亲给我吃东西的盘子。有时我的姑母把恒河的水,或掺了牛粪的水洒在我所坐过的座位上,以求洁净。’披雷曼奈德是一个不洁的人,每一件他所摸过的东西都变为不洁了。
我们必须注意这种不洁与道德无关。触摸到某些对象就会产生不洁净,这种不洁净使人与人类社会及 神隔离。好像是一种特别的力量或病菌,如同邪气那样挂在某些人或物上。为了使我们了解得多一点,可以记得即使在西方的文明之下,这种观念还没有完全绝迹,不过多半是相反的说法。有的人认为四叶的苜蓿(编注:一种植物),或一些金属或木头的咒诅物,或是认为一只黑猫,会带给人好运。
所以这是一个宗教上的观念,认为在宗教的立场要避免与某些东西接触,因为它们是不洁净的。如果已经有了接触,就必须依照洁净的礼仪,除去不洁。但我们还要更进一步地来看这个问题。
进到人里面的食物(十五1-9)(续)
这些洁净与不洁净的律例具有更广泛的范围。它们规定了人可以吃与不可吃的东西。广义的说,所有的食物与蔬菜都是洁净的,但是律法对于有生命之物,规定得格外严格,利未记第十一章就是记载这些律例。
扼要地说来,动物类
(一)拒绝摸尸体或吃自死动物的肉,可能与邪灵的信念有关。人们很容易相信,鬼就是住在这样的身体里面,并且可以从口中进入吃肉者的身体。
(二)在某些宗教中,认为有的动物是神圣的;例如埃及的宗教以猫与鳄鱼为神圣。犹太人以其它宗教所崇拜的动物为不洁净,倒是很自然的一件事。那种动物可能会当作是异教敬奉的偶像,所以是危险而不洁净的。
(三)萧特博士(Dr. Rendle Short)在他最能帮助人的一本书圣经与现代医药中,提及从健康与卫生的观点来看,有些律例实际上是很有智慧的安排。萧特博士写道:‘不错,我们常常吃猪肉,兔肉和野兔肉,但是这些动物容易有寄生虫,除非把它们煮得很熟,吃就是危险的。猪是一种吃不洁的食物者,体内常有两种寄生虫,就是旋毛虫与条虫可以传入人体。按照英国目前情况,这一类的危险性自然很少,但在古时候的巴勒斯坦却十分危险,最好不要吃这种食物。’禁止吃有血的肉,由于犹太人认为血中有生命。这想法是很自然的,因为血流光了生命也衰微了。他们认为生命属于 神,单单属于
(四)但是有许多东西,野兽和动物为不洁的规定是毫无理由的。禁忌常常是无法解释的,他们简直是无法说明的迷信,认为有些活物与好运、恶运,或洁净、不洁净有关系。
这些事本身并没有甚么关系,但是最大的困难与不幸乃是文士与法利赛人把它们当作是生死攸关的大事。要服事 神,要作虔诚的人,就要遵守这些律法。如果我们用以下的方式来说明,就可以看到这件事所发生的效果。禁吃兔肉或猪肉与禁止奸淫同为 神的诫命,所以吃猪肉或兔肉,与勾引女子从事不合法的性交犯了同样的罪。宗教与外面的条例和规定混杂在一起,既然遵守外面的规条、律例,以及核对人是否做到都很容易办到,这些律例就变成正宗派犹太人的宗教了。
洁净的方法(十五1-9)(续)
现在我们到了研究这段经文特别有冲突的地方。避开一切礼仪上的不洁是不能做到的事。一个人自己可以不沾染不洁,但是他怎么会知道他在街上所接触的人,到底洁净还是不洁净?只要碰一碰就会使他不洁净,因为,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不洁净是传染的。因为在巴勒斯坦有外邦人,凡是外邦人脚底下新踏到的尘土都是不洁净的,因此这件事变得更为复杂。
为了抗拒这种不洁,便做出一套繁复的洗涤办法。这种洗濯方法是越来越复杂。首先要在早上起床时洗手,然后产生出一套圣殿内祭司所用的洗手方法,他们在吃自己的一份祭肉以前,必须如此洗手。后来正宗派的犹太教徒要求自己要与所有真正虔诚的教徒遵守这繁复的洗手方法。
厄德赛恩(Edersheim)在他所写的弥赛亚耶稣的生平与时代的书中,列出这最繁复的洗濯仪式。在餐前就要把使用的水瓶预备好,至少需要一圆形木筒四分之一的水,也就是足够灌满一个半鸡蛋壳的水。首先把水倒在手指正面掌心向上的双手上,必须流到手背,直至腕关节;从腕关节滴下来,因为这水已为了接触过不洁的手变为不洁,如果这水再流回手指,就使手指再成为不洁了。这套过程还需要再重复一次,双手背向上,手指往下,最后每一只手指用另一只手的拳头擦过以后就就是洁净了。一位严谨的犹太人不但在餐前遵守这些仪节,甚至每一道菜都要来一遍。
所以犹太正宗派的领袖向耶稣所提出来的问题是:‘你的门徒为何不遵守我们传统洗濯的礼仪?’
他们论到古人的遗传。犹太人认为律法有两部分,成文的律法记载于圣经之内。口传的律法,包括历代的文士与专家们所增添的,如洗手的规定之类;这些增添的就是古人的遗传,他们认为与成文的律法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我们一定要记得这个显著的特点──正宗派的犹太教徒认为所有这些礼仪就是宗教,他们相信这是 神对他们的要求。做到了这一切就是讨 神的喜悦,成为一个善人。换而言之,这些洗手的礼仪被当作与十诫有同样的重要。宗教已经跟一批外在的条规合成一体。用某种方式洗手好像遵守‘不可贪婪’的试命一样。
为遵守人的律法而违背 神的律法(十五1-9)(续)
耶稣并没有直接回答法利赛人的问题,耶稣是用一个口传礼仪律法的例子,来说明遵守这样的律法,决非顺服 神的律法,实际上倒是会与 神的律法发生冲突。
耶稣说 神的律法规定人应当考敬父母;然后
(一)各耳板可以作为供奉或献给 神的意思。如果一个人的父母在贫穷与需要之中,如果这贫穷年老的父母前来要求儿子的帮助,这个人有一个办法可以逃避帮助父母的责任,就是正式地把他所有的金钱、产业奉献给 神的圣殿,他的产业就成为各耳板,专门奉献给 神;然后他就对他的父母说:‘真是对不起,我没有东西可以给你,我所有的都奉献给 神了。’这人可以利用遵守礼仪的形式,来逃避孝敬父母的责任。他可以用文士的规定来废除十诫中的一条诫命。
(二)各耳板还有另一个意义,在此地发生问题的可能就是这第二个意义。‘各耳板’被用为一个誓言。一个人可以对他的父母说:‘各耳板,我要是有甚么东西,一定会用来帮助你。’现在假定这个人的良心忏悔,假定他在忿怒,发脾气或激怒的
但严格的文士会说:‘不行’‘我们的律法说,不可背誓。’他会引证民数记三十章二节:‘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文士会根据律法辩称:‘你既起了誓,绝不可以背誓。’也就是说,文士把一个人束缚在一种因一时的情感冲动,在不留意之间所说的誓言上,实际上就是强迫一个人去破坏 神与人类间更崇高的律法。
这就是耶稣的意思,
当日的文士与法利赛人最奇怪与不幸的,就是他们实际上所作的与犹太人最伟大的教师的言论相违背。以利以谢拉比说:‘一个人为他父母的缘故,门是敞开的。’他的意思是说,若有任何人起了不孝敬他父母的誓言,后来反悔了,即使违反了他的誓言,改变他心意和采用另一种方式的门,依旧是敞开的。耶稣从不给人以不知道的真理,总是把 神已经告诉人类的事来提醒他们,使他们可以明白
这就是发生冲突与顶撞的地方,就是两种宗教与两种崇拜的较量。文士与法利赛人认为宗教就是遵守一些外表上的规条、律例与礼仪,例如在餐前正确的洗手方式等;这就是在人生的各方面严格地遵守一种外表的规条。而耶稣认为,宗教是一件内心深处的事,它是发自超乎律法的同情与仁慈的事。
文士与法利赛人认为崇拜就是仪式和礼仪,而耶稣认为崇拜就是洁净的心灵与爱心的生活。这就是冲突。这种冲突今天依然存在。崇拜是甚么?即使在今天还是有许多人说,若不是一位具有使徒所承继的权柄,并经封立的祭司,在一所成圣的建筑物中主持的仪式,单单按照教会定规的仪式所举行的,并不是崇拜。而这一切都是外表的东西。
崇拜最伟大的定义之一,是由汤朴威廉(William Temple)所定规的:‘崇拜是藉 神的圣洁来苏醒良心,以 神的真理来喂养人的头脑,以 神的美善来洗濯人的想象,使人的心向 神的爱敞开,把意志奉献给 神的旨意。’我们若因文士与法利赛人的盲目而吓一跳,若因他们对外在礼仪的坚持而震惊,就必须留意,免得我们在自己的方式之下犯了同样的罪。宗教决不能建立在任何的礼仪或仪式上,必须建立在人与人之间个别的关系上。
真正的良善与真正的邪恶(十五10-20)
耶稣所说的话中,使犹太人最为惊骇的,就是这一番话。因为它不但定了文士与法利赛人的宗教为有罪,实际上也是扫灭了大部分的利未记。这不但违背了古人的遗传,而且也违背了经典的本身。耶稣的话取消了旧约中一切食物的律例。这些食物的律例仍然可能是合乎健康、卫生、常识与医学的智慧,但却没有法子把它们当作是宗教上的事。自此以后、耶稣定规,一个人遵守礼仪到甚么地步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一个人内心的情形。
无怪乎文士与法利赛人惊异万状,耶稣的这番话等于就是把他们宗教的根本,从他们脚下连根铲除,不但是足以惊讶,也是革命。如果耶稣是对的,他们整个的宗教原理就是错了。他们把宗教与守律例、条规讨 神的喜悦混为一谈,把信仰和那些所谓的洁净与不洁、进食与餐前洗手的礼仪等混为一谈。耶稣是确定宗教和人的心合成一体,而且坦白地说,那些文士与法利赛人的规例,与宗教毫无关系。耶稣说法利赛人是不知 神道路、瞎眼的领路者,人要是跟随了他们,只有偏离正道,掉进坑里。耶稣的见解实在是再正确没有了。
(一)宗教若在于外表的条规与遵守仪式,就是包含着两种意思。它实在太容易了。不吃某种食物,以及在某种方式之下洗手,比之与饶恕那不可爱与不能爱的,牺牲自己的时间、金钱、安逸与娱乐去帮助那需要的人等等,实在是容易得多。
我们还没有完全领会这个教训。经常上教会,慷慨地奉献给教会,参加查经班都是外表的事,它们是走向宗教的道路,但它们并不是宗教。
我们总要常常提醒自己,宗教在乎个人的关系,在乎对 神和待人的态度。
而且假如宗教只在乎外表的遵守,就完全领人走入迷途。许多人在外表上毫无瑕疵,但是在他的心里存有最恶毒与败坏的意念。耶稣的教训是说,一切世上外表条文的遵守,并不能救赎一颗充满了骄傲、恶毒与情欲的心。
(二)耶稣的教训是说一个人重要的部分就是他的心。‘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他们必得见 神。’(太五8)伯仁斯(Burns)在‘致大卫的信’中写道:
‘总是内心的部分,才决定是或非。’
 神所关心的并不是我们如何行,而是我们为何要行;并不是在乎我们实际所行的,而是我们内心盼望的。正如阿奎那(Aquinas)曾说:‘人是看行为, 神是看内心。’
按照耶稣的教训──这教训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罪──无人能因遵守外表的律例和规则自称为善,惟有在他内心清洁的时候,才能自称为善。这个事实也是骄傲的尽头,就是为甚么我们每一个人只能说:‘ 神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的原因。
信心的考验与答复(十五21-28)
本段经文具有极丰富之含意。它描述耶稣在巴勒斯坦及犹太区域以外,惟一的一次事迹,实在是有无比的趣味。这段经文最有意义的就是预告福音将要传遍全地,它向我们表明一切障碍的结束。
这是耶稣故意隐退的时间。结局将至,耶稣希望在它来到以前,可以有一段安静准备的时间。虽然有个目的在
在巴勒斯坦已经没有一处地方,可以让
这段经文向我们表明耶稣在末期的混乱尚未来到以先,要找一段安静的时间。这并不是一幅耶稣逃避的图画,而是耶稣沉着地准备
可是即使在这片异国的土地上,耶稣还是免不了遇见人类迫切需要的呼求。有一位妇人的女儿生了很重的病,她一定听见过耶稣能够施行奇事,她就跟着
然而耶稣在此地有一个困难。我们丝毫也不疑惑
因此耶稣最后转过身来对她说:‘不好拿儿女的饼给狗吃。’称一个人为狗是一种极度的侮辱。犹太人以骄傲、侮慢的态度说:‘外邦的狗’,‘异教的狗’;后来又说:‘基督徒的狗’。在那些日子,狗是街上肮脏的吃腐物的动物──瘦弱,野蛮,常患疾病。可是要记得两件事;第一说话时的声调与表情是最有关系的。即使一件很困难的事也可以在说的时候带着缓和性的笑容。我们可以笑称一位朋友为:‘一个老坏蛋’,‘一个无赖’,那充满了情感的语调可以除去一切的恶意。我们可以十分确定耶稣脸上的笑容与
第二、所用的狗字是(kunaria),并不是街上的狗,是家庭中所宠爱的小狗,跟在街道上徘徊、在粪堆里打转的最低级的狗大有区别。这妇人是一位希腊人,从她希腊人的急智中,她马上就看出来了。‘不错,’她说:‘但是狗也吃她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渣儿。’这不屈不挠的信心,使耶稣的眼中闪耀着喜乐的光彩,

我们必须要留意几件与这位妇人有关的事:
(一)第一件最重要的是她有爱。正如本革勒(Bengel)论到她说:‘她将儿女的痛苦,当作是自己的痛苦。’她也许是一个异教徒,但在她心中有对她孩子的爱,永远反映出 神对
(二)这位妇人有信心。(甲)这是她与耶稣接触而增长的信心。她开始称
看起来好像耶稣强迫她来仰望
(三)这位妇人具有不屈不挠的坚忍。她永不灰心。有许多人的祈祷实在是因为他们不愿失去一个机会,其实他们并不是真正的相信祈祷,他们
(四)这位妇人有喜乐的恩赐。她是在困难之中,也是在热诚的迫切之中,可是她还能笑。她有一颗阳光普照的心。 神喜爱欢乐的信心,具有这种信心的人,眼中永远带有希望的光辉,这带着笑容的信心,能够照明幽暗。
这位妇人带给基督一种高贵与勇敢的爱,一种不断增长的信心直至最后俯伏在 神面前敬拜,从永不失败的盼望中所产生的一种不屈不挠的坚忍,还有那永远不会消失的喜乐。这种信心使她的祈祷不能不获得答应。
生命之粮(十五29-39)
我们早已看到当耶稣动身往腓尼基境内去的时候,
耶稣使五千人得饱的时候(太十四15-21;可六31-44),我们念到他们是坐在草地上,所以它是指春天,因为在热带地方
为了以后的时间和地点,我们必须再回头来翻马可福音,在七章卅一节,希腊文正确的翻译是:‘离开推罗以后,
最后
有许多学者认为五千人吃饱与四千人吃饱,是一件事情的两种记载,其实并不是如此。按我们看来日期已经不同,第一件事发生在春天,第二件事发生在夏天。人与地点都不相同,在本段经文中,使四千人吃饱的事发生在低加波利。低加波利实在是十座城的意思,这地方是希腊十个自由城松懈的联邦。这一次有许多外邦人在场,可能外邦人比犹太人还要多,这个事实也解释了在卅一节中的一句古怪的话:‘他们就归荣耀给以色列的 神。’外的群众,认为这是以色列 神权能的显明。另有一点希奇的小差别,在五千人吃饱以后,收拾零碎的篮子称为kophinoi;在四千人得饱的事上,他们称篮子为sphurides。kophinos是一种犹太人时常携带的窄颈而呈水壶状的篮子,因为犹太人惟恐勉强去吃外邦人的手摸过的食物,他们常常带着自己的食物。sphuris很像一只有盖的大篮子,甚至可以把一个人装在里面,这是外邦人所用的一种篮子。
这故事的奇妙就是在这些医治与饥饿者得饱之中,我们看到耶稣对外邦人的怜悯与同情。这是预告 神的粮不限赐给犹太人的标记,外邦人也可以分享到这位赐生命之粮的主。
耶稣的恩惠(十五29-39)(续)
我们在这段经文中可以看到耶稣基督的恩惠与纯全的仁慈充份的表露,我们看到
(一)我们看见
(二)我们看到
(三)我们看到
我们在这里看到 神的权能与同情流露出来满足了人类许多的需要。
范德赛恩在论到这一件事时有一种可爱的思想。他说,在耶稣工作的三个阶段中,
这实在是一种可爱的思想。耶稣常赐予人奔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