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上主训示梅瑟说: | |
| 2 | 「你告诉亚郎说:你安放灯盏时,要使七盏灯光,光照灯台的前面。」 | |
| 3 | 亚郎就照样做了:安放了灯盏,使灯光照耀灯台的前面,如上主对梅瑟所吩咐的。 | |
| 4 | 这灯台是用金子打成的,从座到花朵都是打成的;梅瑟是照上主指示的式样,制造了灯台。 | |
| 5 | 上主训示梅瑟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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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为洁净他们,你应这样做:将取洁水洒在他们身上,命他们用刀剃全身,然后洗自己的衣服,使自己洁净。 | |
| 8 | 以后,他们应带一只公牛犊和同献的素祭,即油调的细面;你应另带一头公牛犊,为作赎罪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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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领肋未人到上主面前以后, 以色列子民将自己的手放在肋未人身上, | |
| 11 | 亚郎就以摇礼把肋未人献于上主面前,当作 以色列子民的献仪:这样,他们才可以行服事上主的事。 | |
| 12 | 以后肋未人应按手在两头公牛犊头上:一只你要献给上主作赎罪祭,一只作全燔祭,为肋未人赎罪。 | |
| 13 | 你应使肋未人站在亚郎和他的儿子们面前,以摇礼把他们献给上主。 | |
| 14 | 为此,你要由 以色列子民中分出肋未人来,使他们属于我。 | |
| 15 | 此后,肋未人才可进入会幕服务。为此你应洁净他们,以摇礼奉献他们, | |
| 16 | 因为他们是 以色列子民中完全献与我的人;我使他们归于我。以代替 以色列子民中一切开胎的首生, | |
| 17 | 因为 以色列子民中的一切首生,不拘是人是兽,都属于我;自从我在埃及地击杀了一切首生的那一日起,我就将他们祝圣归属于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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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我由 以色列子民中委派了肋未人,作亚郎和他儿子们的属下,为替代 以色列子民在会幕内服务,为 以色列子民赎罪,免得 以色列子民因接近圣所而遭受灾祸。」 | |
| 20 | 梅瑟、亚郎以及 以色列子民全会众,对肋未人就如此做了;上主关于肋未人怎样吩咐了梅瑟, 以色列子民就对他们怎样做了。 | |
| 21 | 肋未人洁净了自己,洗了自己的衣服,亚郎遂以摇礼把他们献在上主面前,亚郎并为他们赎了罪,使他们洁净。 | |
| 22 | 此后,肋未人才进入会幕内,在亚郎和他的儿子们面前执行自己的职务。上主关于肋未人怎样吩咐了,梅瑟就对他们怎样做了。 | |
| 23 | 上主训示梅瑟说:「 | |
| 24 | 这是关于肋未人的法令:由二十五岁以上,应来服役,在会幕内工作; | |
| 25 | 到了五十岁就退休,不再服役; | |
| 26 | 以后在会幕内辅助自己的兄弟照管该遵守的事,自己却不必服劳役。关于肋未人的职务,你应这样安排。」 | |